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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share 發表於 2019-3-4 18:26

台東婦人五度酒駕這次害死長女 法官判她3年6月刑

2019-03-04 12:10聯合報 記者羅紹平╱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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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市知本地區林姓婦人去年6月18日傍晚第五度酒駕騎機車載長女,行經青海路時肇事,導致長女喪命,日前遭判刑3年6月,圖為事故後警消人員搶救畫面。記者羅紹平/翻攝

台東市林姓婦人曾經4度酒駕被逮遭判刑,但她服完刑仍不改惡習,去年6月18日傍晚第五度酒駕且肇事,導致自己重傷一度昏迷之外,她還害同車就讀高一的女兒因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台東地院刑事合議庭日前審理終結,依觸犯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判處她有期徒刑3年6月。

林姓婦人去年6月18日下午在台東縣卑南鄉某檳榔攤工作時,一邊工作一邊喝保力達藥酒, 獨自喝掉1整瓶,卻騎機車載14歲長女前往知本地區,下午6時10分許, 行經台東市青海路1段時,先追撞同向洪姓男子駕駛的轎車,再偏向撞上陳姓女子停放路邊轎車,劇烈的碰撞導致後座林婦長女重摔落地,腦部重挫併蜘蛛膜下腔出血等,送醫搶救無效,同年月23日宣告死亡;林婦也重傷,一度昏迷,送醫後經抽血檢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22毫克。

判決書指出,林婦連同去年6月酒駕肇事,已是第五度酒駕被查獲,且林婦的機車駕照因屢次酒駕而被註銷,她第四次酒駕被抓後,遭判刑5個月,才於2017年9月4日服刑完畢出監,林婦明知不該無照駕駛、酒駕危害社會至極,且曾受科刑,她卻不知檢束,自應重懲。

惟,承審3位法官顧念被告林婦酒駕肇事導致女兒喪命,被告理應深受良心譴責,雖被告已獲女兒生父高姓前夫原諒,被告前夫也代被告求情「希望不要判太重」,經審酌被告智識程度、生活背景等情況,合議庭量處林婦3年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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