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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分遺產出問題 代表教養出問題

作者:南方朔 2016-03-15 天下雜誌593期

台灣豪門鉅富近期不斷出現爭產糾紛,為了不讓上一代的努力變成後代的詛咒,遺產的教育和法律服務必須加強。

人們的任何競爭活動,無論是求學考試、體育比賽、職場競爭、生意競賽,雖然有勝有敗,但這些活動多少都有客觀性,所以敗者都會認帳。但遺產和繼承問題,卻是人人自認有份,為爭遺產,最容易一家人翻臉成仇、動刀動槍,鬧出慘絕人寰的慘案。

最近這段期間,台灣的家族爭產糾紛不斷。鉅富豪門的爭產有王永慶家族、張榮發家族,但這只是兄弟鬩牆的文鬥鬧劇;至於大富人家的美福集團,為了家產最後鬧得弟弟槍殺哥哥、死亡三人的家族血案。

此外,桃園龍潭的小富翁姓家庭,由於有人認為分產不公,憤而縱火燒屋,造成父母在內的六死四傷慘劇。桃園另一個小富林家,由於分產問題,弟弟家的獨子竟然潛入伯父家中,用斧頭砍死伯父母及堂姊,自己也服毒而死,為了兩億元的家產,死亡四人。

一個家族有遺產留給後代,這的確是祖上積德,但由爭產的糾紛不斷,卻也顯示出可能是禍害。禍福之間,顯示出遺產問題即是教養問題,也是智慧和經驗問題。

如果一個家庭或家族,在大家長那一代,能夠看重小孩的教養,對每個人平等照顧,一家人能夠和睦相處,自然會家和萬事興,不至於為了家產的分配不公而鬧得家族失和,甚至刀槍相對。由豪門鉅富及小富人家這些爭產糾紛,顯示出齊家致富這種古訓,在現在這個時代已被人們荒疏久了。因此對於鉅富及有錢人家,或許要有新的自覺。

一、大家長那一代,除了要努力經商賺錢外,家庭及家族的平等和諧也是要努力的目標,免得遺產反而成了後代的詛咒。教養與良好環境下培養出的人品,才應是父母輩留給子孫真正重要的遺產。

二、西方社會富裕的時間較久,對於富裕文化比較成熟,如何處理遺產的法制及習慣也較有經驗。台灣的富裕人家和理財法律界,可能也要加強遺產的教育和服務。爭產糾紛是個預防重於事後補救的經驗,如果沒有做好安排,等到鬧成官司糾紛,那就已經晚了。

三、巴菲特是近代理財之王,他對遺產問題的見解相當傑出,他說:「子女要做事,可獲得遺產一切的協助。但若不做事,遺產則根本不給。」他用遺產來鼓勵子女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所以子女都自行發展,各安其生。那才是遺產最好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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