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論壇 繁體 | 簡體
Sclub交友聊天~加入聊天室當版主
分享
返回列表 發帖

管中閔助理:若配合教部出面說明 才有辱台大尊嚴

2018-04-12 11:02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即時報導

教育部長潘文忠昨日公開要求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出面說明赴陸兼職疑義,對此,管中閔助理表示,管中閔不會配合喊話隨之起舞,教育部、陸委會、內政部、法務部配合特定媒體辦案,那些部會卻從未發過一紙公文給管中閔,「管中閔要去跟誰說明?」

管中閔助理說,針對廈門大學兼職案,教育部從未發公文給台大,而是用人事系統的保密管道以「便箋」要求台大管院去函大陸多所高校調查管中閔有無兼職。一直到臨時校務會議上,台大管院對此提出說明,管中閔才知道自己被教育部人事處以機密調查;從頭到尾「保密防諜」,沒有隻字片紙要管中閔說明,現在潘文忠卻要管中閔說明,「請問,到底要說明什麼?」

管助理表示,管中閔是被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依法遴選出來的校長當選人,若管有影響當選資格的違法疑義,遴選委員會請管中閔去說明,這就合乎制度與事理,管中閔當然會去說明。然而,教育部長及跨部會諮詢小組,連發公文要求管中閔去說明都沒有,不能只向媒體喊話來要求管中閔對外說明。

他表示,外界那些聲音,管中閔都聽到了,他至今選擇沈默,主要考量是一旦配合那些不依法行政的作為去說明,恐造成踐踏大學自治、有辱台大的尊嚴與高度,給政治介入校園留下惡例。

新聞眼/卡管百日 於法無據

2018-04-19 00:24聯合報 本報記者許俊偉

教育部近日上網預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新增校長候選人須主動揭露兼任獨董等資訊,且遴選若有爭議,應回歸遴委會處理。新草案完全凸顯教育部「卡管」百日於法無據,不僅自打嘴巴,恐已逾越現有法令。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最早被爆出的爭議,就是兼任台灣大獨董,但遴選前和遴選過程,未主動揭露其獨董身分。教育部修法新增相關揭露規定,顯見現有辦法未明確規定候選人應主動揭露董監事職位,但教育部當時卻發出「金牌」要台大說明。

草案也新增,校長遴選規範及校長遴選爭議事項,屬遴委會任務。同樣凸顯現行法令未指校務會議可質疑遴委會選出的校長資格,但日前部分台大校內人士提案要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教育部前部長潘文忠還指,管案會等台大臨時校務會議決議後再釐清,恐也有爭議。

草案也指如果當選人有爭議,教育部聘任前,遴委會應重新開會議決是否影響當選資格,並將議決情形報教育部。但「卡管」案中,教育部卻已要求台大遴委會重新開會確認當選人資格。

中研院士、教育部前部長曾志朗昨說,教育部修正規定代表之前沒特別規範,「卡管」作法毫無法源根據,是違法的。

教育部一路「打管」,全依大學法第九條一句「遴選出校長後, 由教育部聘任之」,即使外界有聲音認為大學法未授予教育部審查權,只能核定,但教育部仗著這句「聘任」窮追猛打「卡管」案,過程採取的作為也是如今相關辦法草案才明訂,教育部的修法是自證「卡管」作為超越法律,自證其非。
朝陽日盛晴無雲
農稼豐收彩雲天

TOP

外國學者用「醜陋」形容台大校長遴選 學者:難過

2018-04-18 20:47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即時報導

近來多所大學發生校長遴選爭議,教育部月初預告修訂「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未來校長候選人若兼任營利事業、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董監事等職務,須主動揭露;遴選若有爭議,歸遴委會處理。對此,教育部前部長曾志朗指出,教育部現在修正獨董揭露的規定,表示之前根本沒有法來規範這個。也就是說,教育部過去做的「卡管」行為,是根本沒有依據任何法條去做,代表以前是違法的。

「教育部趕快依法發聘吧!」曾志朗說,他日前參加香港中文大學校長的就職典禮,遇到很多國外學者跟他提及此事,居然用了詞彙「ugly」(醜陋)形容這次台大校長遴選案,聽了很難過,也只能回答「事情會按照正規去走」。事情本來不應該演變到這個地步,教育部長也下台了,這些都是不必要的騷擾,台大是台灣的龍頭大學,國外很多大學都在看台灣,希望教育部盡快依法核定台大校長。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發言人袁孝維表示,確認公立大學校長遴選為遴選委員會之職責,回歸大學法之規範是正確的。候選人主動揭露及利益迴避只要定義清楚,未來可以執行,沒有特別意見。「法不溯既往」本就是法治的概念。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則指出,看起來教育部只是把校長遴選該利益迴避的內容給具體化。其實,利益迴避與揭露原則是本來所有受公權力委託的人員都該遵行的原則,具體化固然更容易遵循,但也可能會掛一漏萬。根本來說,其實相關改革不該只侷限在大學校長遴選,而是各類受公權力委託人員在選任、執行等規範上,都應當更強化利益迴避與揭露原則,並且設計妥適的救濟機關,讓發生了爭議能有公正的裁決機制。
朝陽日盛晴無雲
農稼豐收彩雲天

TOP

若因獨董等爭議拔管 院士:陽明等校長也應陪葬?

2018-04-24 18:52聯合報 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

卡管百日,教育部預計明天召開第二次諮詢會議,討論台大準校長管中閔聘任案的適法性問題,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昨天說,希望管案本周五能有結果。

一名不願具名的中研院士指出,現行大學校長遴選辦法,並未禁止遴選委員和候選人有同一公司獨董、副董的關係,若教育部認為有爭議,就應修法,而不是還沒修法前,就違法拔管。畢竟在法治國家,「惡法亦法」,否則法律很容易就受政治或意識形態左右。

這名院士指出,更何況,包括陽明大學校長在內,有許多其他現任校長,當初遴選時,可能也有類似獨董的情況,若管中閔因此被拔掉,教育部難道不該一視同仁,把這些校長全部都拔掉?不能因陽明校長上任後才爆出爭議,就說他沒問題。但有需要因管案,讓其他校長都陪葬嗎?

院士指出,「利益迴避」不應無限上綱,否則副校長等學校行政主管出來選校長,學校職員或系所主任、院長擔任遴選委員,難道就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到最後,何不乾脆規定,遴選委員全部都要由校外人士、和候選人完全沒任何關係的人擔任?但選自己的校長,校內教職員生完全無法參與,台灣可以接受嗎?

至於管中閔有無到廈門大學等校兼職,廈大都已回函台大沒有這回事,這名院士說,為何一定要管中閔出面說明?管若真的出面澄清,教育部就會輕易相信嗎?教育部連台大的調查都不相信,更何況當事人說法。
朝陽日盛晴無雲
農稼豐收彩雲天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