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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無心跳器捐上路 我為亞洲第一個 [打印本頁]

作者: edushare    時間: 2018-2-6 20:55     標題: 無心跳器捐上路 我為亞洲第一個

2017-10-06 23:54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台北報導

台灣腦死器捐已到了天花板,為增加國內器官捐贈的來源,衛生福利部昨終於拍板,開放爭議已久的無心跳器捐,並提出四點共識,認定停止心跳五分鐘後即可摘除。衛福部最快一個月內公布心臟死後捐贈作業規範,今起各家醫院即可擬訂標準作業流程,執行無心跳器官摘除,推估每年可增加七十例無心跳器捐捐贈,可望嘉惠近百名等候移植患者。

安寧末期患者適用 器捐年增70例

衛福部昨邀集醫學會、律師、移植專家等,針對「心跳停止後器捐」進行討論,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會議中達到四點共識,並拍板開放無心跳器捐,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實施無心跳器捐的國家。

第一點為患者必須是同意安寧醫療,被判定為末期患者,並有意願將器官遺愛人間,簽訂器捐同意書或意願書者,才符合條件,其餘都沒辦法成為無心跳器捐者。

第二點為撤除維生系統後開始計算,心跳連續五分鐘停止,即認定為心跳停止,符合可器捐的條件,即可插管降低體溫。

第三點為撤除維生系統後,基於人道的立場,可使用止痛藥、鎮定劑舒緩患者的痛苦,另外也可以注射抗凝血劑,以維持器官可用性。

第四點為無心跳器官捐贈者,比照腦死器捐,若是可以捐贈兩個以上的器官,其中一個可指定給等候移植的五親等內的親屬或配偶,且器捐者的配偶及三親等內血親,日後若需等候移植,也將享有優先權。

「歐美已經實施多年,台灣終於跨出了第一步。」台大心臟外科教授陳益祥說,為了避免法律及醫學倫理爭議,第一階段將適用對象清楚定義,局限在小部分,僅限於「無法判腦死、且適合安寧緩和」,算踏出「保守的一步」,但對等候器捐的患者而言,是踏出一大步。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醫界討論了一、二十年,無心跳者器捐制度早該上路,只可惜兩年多前當時柯文哲競選台北市長時,遭對方陣營批評強摘尚未腦死者的器官,那時醫界怕可能遭人誤解,認為必須暫緩,現在通過了,也了結他一樁心事。

石崇良表示,無心跳器捐明確訂出規則,即日起即可上路施行,目前雖然沒辦法估計有多少人符合無心跳器捐的條件,但以國外的情形來推測,台灣每年大約可以有七十名無心跳器捐的案例,預計可嘉惠近百名等候器捐的民眾。


無心跳器捐摘除過程 圖表/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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