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4 【聯合報╱聯合報寫作教室講師/石惠茹撰寫】
酷熱的夏天,讓身體浸泡在冰涼的水中,無疑是一種享受。因此每逢暑假,許多青少年便會結伴出遊、戲水。但人們常常因為玩得太過開心,而忽略了自身安全,以致不幸發生淹水、溺斃的意外憾事。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台灣平均每年有六百件以上的溺水事故,其中有四百人經過急救仍宣告不治。又以青少年學生(約七至二十五歲)因疏忽、不諳水性,前往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而肇生意外不幸事故為多。戲水為正當的休閒活動,但要能牢記並遵守安全守則,玩水才能平安又健康。
以下提供幾點安全守則給各位參考:
一、注意警告標示、避開危險水域
根據統計,溪邊和海邊最容易發生溺水,尤其是立牌警告的危險水域,千萬不要下水,以免發生意外。為了讓憾事不再發生,各縣市政府都會在危險水域樹立警告標示,禁止民眾下水嬉戲。新北市消防局指出,若民眾屢勸不聽,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處以五千元以上的罰鍰,請大家一定要避開危險水域。
二、做好安全準備、享受水中樂趣
身體疲乏、精神欠佳時不宜游泳;下水前一定要做暖身運動,之後用少量冷水沖身體,使肌膚適應水溫。游泳池畔千萬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傷;也不能跳水,因為游泳池水淺,容易造成頸椎受傷;更不要在戲水時,將他人壓入水中不放,這樣很容易嗆到而窒息。在水中活動若覺得寒冷或不舒服時,應該立即上岸休息;若體力不支,無法游回池邊,應立即舉手求救。
三、牢記救援方法,自救還能救人
在水中發生意外事件時,首要是保持冷靜,因為驚恐慌張會導致身體僵硬,讓活動力大為降低;不斷掙扎會將體力耗盡,更會大幅減少生存的機會。所以一旦發生溺水事件,必須鎮定地了解自己所處環境,以最少體力在水中維持最長時間,並利用本身浮力或身邊漂浮物來自救。
預防溺水,珍視生命。平時最好牢記水上活動的安全守則,遇到突發狀況,才能做出迅速而正確的判斷,替自己或別人爭取更多被救援時間,讓夏日戲水可以放心玩,不再是悲劇發生的原因。
(參考資料來自內政部消防署)
1.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台灣平均每年有600件溺水憾事發生,其中有多少人經過急救仍宣告不治?
(A)300。(B)400。(C)500。(D)600。
2.牢記並遵守安全守則,玩水才能平安又健康,以下各項中,何者非文中所提?
(A)立牌警告的危險水域,千萬不要下水。
(B)身體疲乏、精神欠佳時不宜游泳。
(C)在水中發生意外事件時,不斷掙扎才能引起注意,大幅增加生存的機會。
(D)以最少體力在水中維持最長時間,並利用本身浮力或身邊漂浮物來自救。
3. 既然在海邊嬉戲這麼容易發生意外,那麼乾脆全面禁止青少年至海邊遊玩。對於上述這樣的言論,你的看法如何?請簡要陳述並說明理由。
答案:(1)B (2)C (3)自由發揮
(本文同時見刊《聯合報》教育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