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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重話批劣油,然後呢?

【聯合晚報╱午後熱評】        2014.10.11 02:34 pm

食安風暴讓民眾惶惶終日,劣質油被消費者一桶又一桶下肚,只能消極抵制出氣,政府不拿出作為,官員再重的發言,能解決什麼問題?

美國一家能量飲料業者,因消費者喝了宣稱會長翅膀的飲料,認為有被騙感覺,業者因廣告不實判賠1300萬美元,退給每位消費者10美元;但是台灣的消費團體訴訟,不太可能有美國這樣的判例。

光靠企業良知,不足以捍衛民眾食的安全。企業抵擋不了利益誘惑,將食品業最基本的道德良知踐踏於地。多如牛毛的法令,對無良的企業,起不了作用。

實務上,因為黑心商品坐牢倒閉的企業,少之又少。國外動輒天價懲罰性賠償的集體求償,才是遏阻企業最具威脅的利器,但是訴訟曠日廢時,台灣消費集體訴訟常見挫敗,讓無良企業有逃避空間。

塑化劑案是台灣首件食品安全團體訴訟。561名消費者向37家業者提出78億元求償,法院只判賠120萬元。這顯示台灣在法律實務與政府對消費者的保障上,都有待跟上腳步。

一年多來,從摻雜銅葉綠素、餿水製油,到飼料用油當豬油,消費者、攤商、商家只能任其宰割。專家提醒食用假油,長期累積可能傷身致癌,法律實務上仍有無法舉證過量與否的質疑,需要釐清。

在國外,美國婦女使用矽膠隆乳,發生自體免疫系統疾病,受害婦女集體訟訴,被告康寧、3M等公司,1994年以34億美元天價與原告和解。

當政府無力把關,司法實務不能解決爭議,保護弱勢,沒有判例保障民眾消費權益,根本無法嚇阻無良企業生產劣質品;這些欺騙消費者的企業老闆躲個幾天,等待風頭過,又似船過水無痕,民眾消費權益仍舊沒有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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