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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收穫問耕耘,腳踏實地談教育

2014/11/18 【聯合新聞網/文、圖節錄自天下文化《從收穫問耕耘,腳踏實地談教育》】


圖片提供/天下文化

只要孩子想閱讀,就應該隨時隨地滿足他嗎?

內容介紹: 洪蘭與蔡穎卿 溫柔而智慧的教養對話

這本書,是為了想要有更好的教育收成而提的耕耘之問,也是洪蘭、蔡穎卿期待與所有親師共勉「做個好大人」的實務體現。

作者:洪蘭/天下文化  

加州大學河濱校區實驗心理學博士,曾在加州大學爾灣醫學院神經科做博士後研究,於聖地牙哥沙克生物研究所任研究員,並於加州大學擔任研究教授。現為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及清華、交大、陽明、中央四校聯合系統講座教授。近年來有感於教育是國家的根本,而閱讀是教育的根本,先後到台灣大大小小超過一千所的中小學做推廣閱讀的演講。

蔡穎卿(Bubu)  

1961年生於台東縣成功鎮,成大中文系畢業。目前專事於生活工作的教學與分享,期待能透過書籍、專欄、部落格及習作與大家共創安靜、穩定的生活,並從中探尋工作與生命成長的美好連結。

精彩書摘:

孩子的閱讀,也需要做好時間管理

Bubu老師
當閱讀活動與生活作息衝突、或孩子另有責任該完成但不肯離開書本,父母要理直氣平地給予誠懇的提醒,讓孩子理解:不能把喜歡閱讀當成任意行事的通行證,我們都要學習在適當的時間做適當的事,孩子才不會覺得不能隨心所欲是一種遺憾。

洪蘭老師
閱讀是好事,但責任和紀律優先,不可以因為做好事就不守規矩。父母應該讓孩子知道,不是喜歡的、好的事情都可以無止境地做,要顧慮到別人的感覺,也要看自己有沒有盡到本分。孩子若是真心喜歡閱讀,不會因為被中斷了而不讀,他反而會更快把該做的事做好,迫不及待回來再讀完。

Bubu老師請問洪蘭老師:

洪蘭老師這十幾年來不遺餘力地推廣閱讀,又對教養抱持全面性的關懷,所以我整理了一些家長經常提到的閱讀問題,相信您是最好的解惑者。

天下的父母都願意把最好的東西以最正確的方法送給孩子,所以當閱讀的好處深受推崇時,父母有時會因為閱讀活動與生活作息衝突、或孩子另有責任該完成但不肯離開書本,而感到困擾。他們一方面知道閱讀的習慣難以培養,所以害怕拒絕孩子的任何閱讀要求,另一方面卻不確定埋首書堆是否就等同於培養閱讀習慣。

有些父母跟我說,當孩子反過頭來理直氣壯地問道:「你不是說閱讀最好,喜歡閱讀的孩子不會變壞,那為什麼我想把一本書看完的時候,你卻不准?」這時,同意閱讀很重要的父母竟啞口無言了,他們不敢要求孩子中斷在不適當時間或不適當場合裡的閱讀。

我自己也遇過幾次類似的經驗,我的處理方法都很直接,不知道洪蘭老師是否同意,希望藉著您的指導,提供給父母一些建議,適當地處理孩子癡迷於閱讀的情況,探討父母要如何理直氣平地保有孩子的閱讀興趣,並使他們了解:該放下書的時候不能懊惱生氣。

在適當的時候做適當的事,也是很重要的教育

我的工作室二樓有一側很大的書牆,從挑空的課室抬頭就會看到書架,但上樓去書房的樓梯卻隱藏在兩片門之後,因此對孩子來說,這個空間便有些不得其門而入的神祕感。有一天,有個小女孩在上課的時候,一直不能專心做事,她跟我說她是「書蟲」,來上課並不是為了學烹飪,而是要來看書,問我能不能不上這堂課,讓她待在書房裡。

雖然,這對我來說沒有任何不方便,但我並未答應孩子的要求。我認為,成人有責任教導孩子一個重要的觀念:在參與任何活動之前,清楚自己是為何而來,來了之後就要全心參與,這與她有多喜歡閱讀或是不是一隻書蟲無關。

這個小朋友被我拒絕後很不開心,最後她也不願意上課,說自己病了,寧願趴在桌上不肯做事。之後,她又一次要求我讓她躺在書房看書,說這樣她的病很快就會好起來了,我還是沒有答應,而以對待病人的方式來照顧她。

我想讓這個孩子了解,不要把喜歡閱讀當作任意行事的通行證,我們都要學習在適當的時間做適當的事。洪蘭老師同意這個想法嗎,您會建議家長如何處理類似的問題?

不能讓孩子以「喜歡閱讀」,任性規避應盡的責任

另有一次是我在「93巷人文空間」辦活動,有一位八年級的小朋友先前來爭取要在當天擔任我的助理,我很高興,也分配了她應該負責的工作。活動前,她為了一件小事跟妹妹鬧起彆扭,接著就從背包中拿出一本書,坐在牆角邊讀了起來。

當時,有許多預定由她負責的工作正等著完成,所以我去請了她兩次,要她放下書本,趕快歸位完成助手的任務,但這個嬌生慣養的孩子卻置之不理,繼續埋首於書本。我決定不再去叫她了,把工作重新分派給其他的小朋友分擔,活動進行的幾個小時裡,這孩子就托著一本書,看似瀟灑地獨坐牆角中,旁觀我們的活動。

隔天,我很嚴肅地跟她的母親討論這件事,希望她能讓我跟孩子單獨談談。我想跟孩子說,她當天的態度是很不負責任的,帶給旁人很多麻煩,這樣下一次她才不會因為任性,再犯同樣的錯誤。

但是,這位母親卻護衛孩子當天的表現,她覺得這與責任感無關,孩子只是因為太喜歡閱讀,在參與活動前又剛好拿到這本新書,急於想知道故事的結局。

洪蘭老師同意這位母親的看法嗎?如果是您,會如何說服這位母親用更正確的方式來引導孩子的閱讀?

這兩個問題使我想起阿爾維托‧曼古埃爾(Alberto Manguel)在他所寫的《閱讀地圖》(A History of Reading)中提過的一個小故事。他說十六歲時曾在一家書店找到課後的工作,老闆讓他去清理存書的灰塵,認為這個方法可以幫助他迅速地弄清楚有哪些庫存書、以及它們在書架上的位置。但書對作者來說是充滿誘惑的,他不僅常常忘了清塵的工作,還曾經把書藏在口袋中帶回家。

在幾段陳述自己對於閱讀、藏書的心情之後,曼古埃爾說:「有一兩次,莉莉‧列巴赫小姐見到我沉迷於一本新到之書,只告訴我繼續把工作做好,這本書就留著帶回家,利用自己的時間看。」我覺得這個故事很好,如果有誠懇的長輩給予提醒,孩子才不會覺得某一刻需要放下書、不能隨心所欲去閱讀是一種遺憾。

洪蘭老師給Bubu的回應:先把該做的事做掉,更能全心全意享受好書

紀律是教養中最重要的一環,沒有紀律的孩子不能好好學習;閱讀是好事,但是紀律優先,不可以因為做好事就不守規矩。

我們家的孩子以前常有這樣的經驗,書看到一半,就要去趕校車了、或是要去做些預先設定要做的事,這時我母親都會說:「書沒有腳,它不會跑掉,你回來的時候,它還會在那裡,你再繼續看就是了。」而我父親會說:「你先把要做的事做掉,就可以全心全意享受你的好書。」

他們都鼓勵我們閱讀,但也都強調責任和紀律的重要性。我們小時候要餵雞,雞餓了會咯咯叫,母親規定只要餵雞時間到了,不論正在做什麼事,一定要先把雞餵飽。她常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要我們想像肚子餓了,而母親不開飯的情形。

所以在Bubu老師所舉的例子裡,當孩子頂嘴時,父母要馬上反駁他:「不是喜歡的、好的事情都可以無止境地做,要顧慮到別人的感覺,也要看自己有沒有盡到本分。」孩子若是真心喜歡閱讀,不會因為中斷了而不讀,他反而會更快把事情做好,迫不及待回來讀完。

Bubu老師的做法非常正確,既然來上課就要好好上課,不能用「書蟲」做藉口不上課;若是一個人有藉口不上課,其他人會馬上有樣學樣,找出其他的理由也不上課,教室的秩序就無法維持了。

英文有一句話:“The end does not justify the means.”(結果不能把手段正當化。)喜愛閱讀不能成為拒絕其他行為的藉口。縱容孩子不履行承諾,是愛之反而害之,另外一個小朋友也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已經答應的事,再不甘願都要做到,因為這是承諾,承諾就是誠信,是責任的一種。

做醫生的可以說「我今天心情不好,不替病人開刀」嗎?或是做老師的可以說「我今天心情不好,不來上課」嗎?這孩子的行為已經逾越了一般人可以容忍的程度,需要好好地教導了。尤其當別人在做而她捧著書在旁不做時,這是很沒有團隊精神的表現,在二十一世紀這麼講究團隊合作的時代,這種態度也會讓她以後事業的發展吃大虧。

父母一定要分清楚,「任性」不是「個性」,孩子的這種行為是父母嬌縱的結果,是愛之反而害之,因為出社會後,沒有人會容忍這種態度。父母一定要教孩子以責任優先,沒有人喜歡不負責任的人,當你接下這份工作時,你就給了對方你會盡責的保證,不好好做就是失信、是食言而肥。

一個沒有誠信的人是交不到朋友的,人生的路很長,孩子一定要有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人生才會過得愉快、事業才會成功,而這必須從小培養。

如何慎用教育資源,讓更多孩子一起受到照顧?

2014/11/18 【聯合新聞網/文、圖節錄自天下文化《從收穫問耕耘,腳踏實地談教育》】

內容介紹: 洪蘭與蔡穎卿 溫柔而智慧的教養對話


這本書,是為了想要有更好的教育收成而提的耕耘之問,也是洪蘭、蔡穎卿期待與所有親師共勉「做個好大人」的實務體現。

作者:

洪蘭  

加州大學河濱校區實驗心理學博士,曾在加州大學爾灣醫學院神經科做博士後研究,於聖地牙哥沙克生物研究所任研究員,並於加州大學擔任研究教授。現為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及清華、交大、陽明、中央四校聯合系統講座教授。近年來有感於教育是國家的根本,而閱讀是教育的根本,先後到台灣大大小小超過一千所的中小學做推廣閱讀的演講。

蔡穎卿(Bubu)  

1961年生於台東縣成功鎮,成大中文系畢業。目前專事於生活工作的教學與分享,期待能透過書籍、專欄、部落格及習作與大家共創安靜、穩定的生活,並從中探尋工作與生命成長的美好連結。

精彩書摘:用卻還用的浪費,要有更妥善的分配

Bubu老師
當我們都理解家庭型態產生變化,也承認教育沒有獨善其身的可能,好好照顧每一個孩子,就是共同的責任。不要為自己的眼前利益而爭奪,比較有能力的家庭,把可以不要使用的資源讓出來給真正需要的孩子,教育的品質就會一起提升,所有父母才能安心快樂。

洪蘭老師
資源的分配應該從有需求的先照顧起,而不是為了公平起見,每個人分一點。公家資源非常有限,這時老師的公平性,就在於確保弱勢者也有辦法受教育,文明社會的指標,是要使所有人都能站在相同的競爭點上,而教育是脫離貧窮唯一的途徑,老師要給孩子這個機會。

Bubu老師請問洪蘭老師:父母想主動在家輔導孩子課業,卻被老師拒於門外?

我在幾年前認識一個小朋友,他今年上小學了,雖然很早就開始學習,但主要是以聽故事朗讀、父母親帶看繪本或對談為主,學齡前並沒有提前認字與書寫。上小學一年級之後,雖然學校是以注音開始教學,但多數的孩子早已熟練,這時小朋友的媽媽也開始緊張了,因為她發現孩子會躲避媽媽邀他一起練習拼音。有一天,這位媽媽打電話問我該怎麼辦,我建議她要跟級任老師談一談,但她卻告訴我,開學第一場的親師懇談會中,老師就已經要求父母不要在家教孩子拼音,她現在不敢去說了。

老師提到,父母親用的可能是舊方法,新的拼音法是一眼就要能讀出一個字的音,而不是「拼」出來的。其他科目也一樣,老師希望家長能尊重他的方法,如果父母也在家教,這會使孩子感到更錯亂。

我很訝異,一直都以為學校的老師會希望父母多關懷孩子的課業,原來有些老師卻希望父母不要插手,以免與學校採用的教法混淆。我問這位媽媽,親師懇談會那天有沒有家長對這種說法覺得疑惑,她說沒有。

但如果我是家長,至少我想提問兩點:

●如果用舊的方法教孩子,會產生學習上的哪些問題?

●為尊重老師的考量與了解新教法的優點,老師是否能為家長解說新的拼音法,以便孩子在家有疑問時,能以正確的方法回答,達到親師合作的目標。

據我所了解,孩子遇到問題時總是很習慣要詢問身邊的大人,對於這麼基礎的學習,父母不可能回答需要指導的孩子說:「爸爸媽媽不能教你,我會教錯,你等明天再去學校問老師吧!」如果孩子真的從小聽父母這樣拒絕他們,可能也不容易尊重或信賴父母了。

這件事使我回想起二○○○年帶女兒回台灣上學的心情。雖然這段拒絕夜輔的故事因為被我寫在書中,而常常被單一解釋為「孩子留在家中吃晚餐的堅持」,但其中我對於教育資源的考慮,卻不曾被討論。時間匆匆又過十四年,當時的想法放在今天的環境中,似乎更值得一提,我很想跟洪蘭老師討論這個觀念,並聆聽您會如何給親師雙方建議。

教育不該只為少數家庭服務,更應為多數孩子的利益著想由於社會環境的改變,雙薪家庭的比例大增,許多孩子不能不去安親班或留校自修。雖然我非常希望小朋友留在家中的時間多一點,但看到每個家庭有各自的負擔與經濟考量之後,慢慢就更理解那些放棄自己理想生活、兼顧工作與家庭的母親們心中的憂慮。大家都很辛苦,如果能彼此幫助,也許擔子就不會越來越沉重。

當我們都理解家庭型態產生變化,也承認教育沒有獨善其身的可能,那麼好好照顧每一個孩子,就是共同的責任。一個孩子好不好必定會影響其他的孩子,所以,我們看到有些父母不希望他的孩子跟另一些孩子做朋友,他們在怕什麼?怕被帶壞、怕不安全,但這些害怕都不是以逃避或隔絕能解決的,唯有一起照顧、教育他們,為他們謀求共同的好環境,才能使所有為人父母者免於恐懼。

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不要為自己的眼前利益而爭奪,甚至浪費教育資源,比較有能力的家庭,把可以不要使用的資源讓出來給真正需要的孩子。一旦教育不再為少數家庭服務,而能為更多數孩子的利益著想,我們的教育品質就一起提升了。

對於如何好好分配教育資源,應該有更多的家長願意深思並積極採取行動。像是夜輔這樣的活動,我認為學校不應該要求集體參加,對於不願意加入的學生,更不應該譴責為沒有「團隊精神」。課後的輔導是多麼珍貴的教育資源,如果親師進行誠懇的討論,把它留給需要的學生,那該有多好!

資源分配不當,對於學校中的弱勢者會造成更大壓力單從夜輔來看,目前不同的家庭需要至少可分為幾種——

1.有時間又有能力可以輔導孩子功課的父母:這樣的家庭應該鼓勵他們課後把孩子帶回家由家長輔導。

2.沒有時間但有能力的父母:由老師勸說他們盡可能抽空關心孩子的課業,並說明親養善教可以增情啟智。

3.有時間卻沒有能力的父母:例如逐年增加的新移民母親,讓她們參與課後輔導的實際事務,藉著照顧孩子提高自己的學習程度,並能以學業為內容來關心孩子、解除憂慮(這是我與新移民母親談話時,對她們最感同情的部分)。

4.沒有時間又沒有能力的父母:學校的資源應盡量留給這樣的家庭,並且定期讓父母了解孩子的狀況,引發他們在有限的條件中也能關心盡力。

我認為,家庭環境較好的父母把輔導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孩子,絕對不是一種損失,反而將因此受惠。因為更多孩子受到好的照顧,教育環境就能變好,每一對父母才能真正安心快樂。

我把這兩個問題連結起來,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建議大家慎用教育資源。一個時間足夠、又想親自輔導孩子的父母不能與學校老師合作,是不是資源的浪費?而如果從小一開始,父母就已退出在家能進行的教學關懷,日後一遇到學習有問題,難免會想到非受專業指導不可,當然更要送補習班了。這樣一來,孩子不只離家越來越早,為了學習而耗費的資源也越來越多,這是不是教育的退步?

請問洪蘭老師是否覺得,親師之間應該以孩子的進步為題,定期聚會討論實行的方法,善用現有的條件,並認真檢討實施之中所發現的問題?

我記得美國就有一位老師,因為善用資源而把程度非常差的孩子帶到讓人驚喜的程度。這位老師強調親、師、生是學習中契約的三方,大家都要各盡其責才會成功。

無論體制內外,每個教育環境都各有強弱的族群,目前台灣教育條件的差別,更深受親師價值觀念與家長社經地位的影響,如果資源分配不當,對於同一個學校中的弱勢者就造成更大的壓力,破壞了教育應帶給每一個人公平機會的願景。

洪蘭老師給Bubu的回應:資源的分配,應該從有需求的先照顧起

前陣子與嚴長壽總裁一起吃飯,他談到教育部看見偏鄉孩子的英文能力不足,於是撥了一筆款項,要聘請合格的老師來提升孩子的英文能力,而開了好幾百個英文老師的缺。想不到城裡有缺了之後,偏鄉的老師都往城裡跑,偏鄉反而更受害了。所以,資源的分配應該從有需求的先照顧起,而不是為了公平起見,每個人分一點。

天下事有很多看起來公平,其實卻是非常不公平,我們不要表面的假公平,而是要實質對孩子有幫助的真公平,就如同Bubu老師所說的輔導資源分配一樣。

公家資源非常有限,雖然很多政客說:「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但那完全是選舉時騙選票的,選舉一過就不認帳了。這時老師的公平性就在於確保弱勢者也有辦法受教育,例如辦理清寒獎學金,老師可以理直氣壯地把公家資源拿來幫助窮孩子。

一個文明社會的指標,是要使所有人都能站在相同的競爭點上,不因財富差異有所不同,而教育是脫離貧窮唯一的途徑,老師要給孩子這個機會。只要教得會孩子,什麼方法都是好方法,至於老師不讓父母在家中教,覺得父母用的是舊方法,這一點我不太懂。

鄧小平不是說「黑貓、白貓,會捉老鼠的就是好貓」嗎?只要教得會孩子,什麼方法都是好方法。尤其每個孩子不一樣,適合甲的方法不一定適合乙,不然孔子為何要說「因材施教」呢?

我唯一能想起來的理由,是曾經有人主張學生在學校是學習,在家是享受親子相處的時光,如果父母在家也扮演老師的角色,孩子的身心整天不得放鬆,會覺得老師的陰影二十四小時跟隨著他,所以不主張家長這樣做。這當然是從孩子恐懼學習的觀點出發,才會使用「老師的陰影」這種字眼。

其實,學習哪有分教室內、教室外?就像知識哪有分課內和課外?孩子眼睛一張開,無時無刻不在學習,只是學校的教育我們叫做formal education,它是有組織、有進度、制式化的教育,變通性比較少;在家庭中,孩子學的是生活上的教育,是跟人相處的道理與法則。它們都是教育,只是教的方式和內容不同而已。

父母究竟要不要扮演老師的角色,我想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其實父母還不是隨時隨地在教孩子,不需要替自己找麻煩,把它分得如此清楚),只是父母在教自己的孩子時,一定要有耐性,不要兇、不要罵、不要讓孩子恐懼,產生在學校挨罵,回到家來還是挨罵的感覺。

古人說「易子而教」是有道理的,因為很多時候,教自己人常會態度更不好、更沒有耐心,理由是都是自己人,不必講客套。但這個觀點是錯的,跟你最親的是自己人,最不能得罪,因為每天要見面、要生活在一起。這個錯誤觀念使許多夫妻講話很沒有禮貌,也讓孩子以為對自己人就可以沒大沒小,其實,任何關係只有「敬」才維持得下去。

不能因為大部分孩子已學過,就跳過注音符號的教學本來注音符號是進小學才教,現在因為「偷跑」在幼兒園就教了,讓一些沒有學過的孩子一開始就落後,以致於後面的課程跟不上,這是學校的不對,老師不能因為大部分的人已學過,就跳過注音符號或英文字母的教學。

有這種心態的老師,我是嚴厲譴責的,因為一年級是打根基,其他學生即使已經會了,熟讀精讀也沒有關係,根基只怕不穩,還沒聽過怕太穩的。

我很難過的是,在台灣,常常被犧牲的就是沒有錢去上補習班的孩子。有老師告訴我,他在班上問過:是不是每個人都學會了注音符號/英文字母?學生自己不舉手,他當然就認為都會了,所以跳過。

其實,老師應該要知道,很多學生不敢在班上說話,尤其是一年級的孩子,老師要從家長聯絡簿或私下問孩子,才會真正了解。在班上叫學生當眾回答,即使大一點的學生也還是不敢說,更不要說剛入學的一年級新生。

有的孩子是不好意思承認自己還不會,對於還不會的學生,老師如果想趕進度(其實進度也是一個錯誤觀念),不妨把這些孩子在課後找來稍微輔導一下,不必強調別人會你還不會,這種做法會傷孩子自尊心,只要告訴他們熟能生巧,現在多練習一下就「巧」了。

學習需要時間,就像大腦的發育需要時間一樣,教育是要有耐心的,多給這些孩子時間,讓他從熟悉這些符號開始,最後變成精熟。
朝陽日盛晴無雲
農稼豐收彩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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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蘭:是大人把孩子逼上說謊這條路

2014/11/18 【聯合新聞網/文、圖節錄自天下文化《從收穫問耕耘,腳踏實地談教育》】

內容介紹:
洪蘭與蔡穎卿 溫柔而智慧的教養對話

這本書,是為了想要有更好的教育收成而提的耕耘之問,也是洪蘭、蔡穎卿期待與所有親師共勉「做個好大人」的實務體現。

作者:

洪蘭  

加州大學河濱校區實驗心理學博士,曾在加州大學爾灣醫學院神經科做博士後研究,於聖地牙哥沙克生物研究所任研究員,並於加州大學擔任研究教授。現為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及清華、交大、陽明、中央四校聯合系統講座教授。近年來有感於教育是國家的根本,而閱讀是教育的根本,先後到台灣大大小小超過一千所的中小學做推廣閱讀的演講。

蔡穎卿(Bubu)  

1961年生於台東縣成功鎮,成大中文系畢業。目前專事於生活工作的教學與分享,期待能透過書籍、專欄、部落格及習作與大家共創安靜、穩定的生活,並從中探尋工作與生命成長的美好連結。

精彩書摘:

關於錯與罰/如何因應孩子之間發生的霸凌與衝突?

Bubu老師
教育無非是在阻止或鼓勵孩子去做一件事情時,能清楚地告知其中的理由,這些說明無法成為一種通則,而應該以發生的事件來詳加討論、彼此溝通。如果只直接丟下一句常聽到的話:「注意你的態度!」而跳過孩子犯錯的過程,這非但沒有矯正作用,甚至還錯誤地鼓勵他們變成善於道歉的違紀者。

洪蘭老師
大人常常忘記從孩子的角度來看事情,就逕自做出判斷,而且會用「我親眼看到」來支持自己的判斷,這樣常會冤枉孩子,讓他們急著撇清,變得爭功諉過。當我們不准孩子犯錯時,孩子一定會騙你,因為他是人,不可能不犯錯,而他又不想挨打,所以只有用說謊來逃過板子。

Bubu老師請問洪蘭老師:讓孩子先知道錯與罪的關係,才能討論罰的公不公平

有位媽媽針對孩子在學校與同學發生肢體衝突的事件,這樣問我:「該如何跟孩子說明他應遵守的紀律?」我說:「回到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一層層跟他討論。」

這個國一的男孩因為出拳打了同學,家長被叫到學校去;同一天,有另一位家長也因為孩子打人而被叫去了,沒想到挨打的竟是同一個孩子。所以,學校把三方家長都找來,拿出條文宣讀過一次,跟家長和孩子們說:「根據條文,這已經構成霸凌了。」然後,主任又跟挨打那方的家長說:「你可以告他們喔!可以告喔!」

我聽完這位媽媽對整件事情的描述,覺得十分不可思議。如今面對孩子們相處的種種問題,我們想的只是如何宣告責任的歸屬、權利的所在,而完全沒有為「教育」孩子做應該做的事。

根據孩子的說法,他之所以打人是因為自己在操場跌跤很痛,當時誤以為是同學故意用腳設陷阱絆他,一時衝動之下就出拳相向。我跟孩子的媽媽說,孩子發生這樣的事,不應該只是很簡單地以「在學校被說成霸凌者很丟臉」,來訓誡他以後不可如此,而是應該根據孩子自己的說法來檢視他所犯的錯誤,不讓事件只停留在「我又不是故意」的自辯中。

為自己辯護是現在小朋友的長項,我想是因為孩子經常受到責備,再加上的確有不少冤枉的處罰,所以養成他們聞風就逃、為自己辯護的能力。

我平日上課,只要說話的句子中有「誰」這個尋找事主的用語,常常連話都還沒有說完,就聽到一片「不是我、不是我」的撇清聲。有一次我要找的是立功者,沒想到卻只有擔心的準備諉過者,所以預備的禮物就沒人敢來領了。

孩子既然怕被錯罰而急於脫罪,我想這就是一個好的機會,讓他們先知道錯與罪的關係,這樣才能討論罰公不公平。只怕有事而親師彼此怪罪,將錯失教育孩子的機會學校與家庭應該積極地幫助孩子了解,人與人相處的世界經常有誤會,因此,「我以為」的事都要經過求證,才能決定下一步的行動。

這一次,孩子在沒有任何求證下就出拳打人,這就是錯的,而這個衝動的代價,就是他在全班面前被宣布為「霸凌者」。我們同時也要讓他了解,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成人犯錯的理由跟他一樣,像是因為誤會而殺害人的犯罪事例,但成人受的是社會法律的制裁,雖同樣是未經證實就進行反擊,卻要付出更大的代價。

所以,他應該要從這件事情學到,以後與人相處或做事都不可以衝動,不能只用感覺草率判斷就立刻採取行動。接下來也該讓孩子知道,如果當時他確定是有同學故意出腳相絆,而讓他跌疼或受傷,那他該怎麼做,並不是因此就可以出拳還擊,再趁此更深入地說明暴力會引發的不良後果。

不知道洪蘭老師聽完這個發生在校園中的故事之後,同不同意親師雙方都應該多做一些事?如果我們抱定「現在的孩子很難教」的心態,只怕有事而彼此怪罪,那可以教的機會、或者非教不可的事,都可能因此而錯失了。

不過,孩子不教,最大的受害者,還是我們自己吧!運用發生在孩子身邊的衝突,以建立同理心的教育這幾年來,我看到家長教孩子的方式漸漸落入口號,感到非常擔心,所以,我主張多讓孩子運用發生在他們身邊的衝突,來深入討論紀律的問題。如果能多讓他們提出自己對於過錯與懲罰的想法,以公平的心情來建立生活的限制公約,除了讓錯誤有所借鏡之外,孩子們也可能從不同的角度了解相處的困難。

就如在這件衝突中,絆倒他人者與被絆倒而發怒者的心情是不一樣的,圍觀者也各有角度,但他們在另一些相處中也會經歷類似的角色,我們一直要教導的同理心,應該可以從此類的討論中慢慢建立起來。

如果親師跳過孩子犯錯的過程,只是直接丟下一句經常聽到的話:「注意你的態度!」這對孩子非但沒有矯正作用,甚至還錯誤地鼓勵他們變成善於道歉的違紀者,膽子越練越穩,不怕故意犯錯,只求態度夠好就可以。

我就遇過一個小朋友,她老是故意去弄壞別人苦心做好的東西、寫得漂漂亮亮的筆記,或動手搶他人的材料。但她是一個道歉高手,不只知道要向老師道歉,還一定會在老師面前向她所冒犯的小朋友道歉,表情之謙遜、語氣之遺憾都超過我的想像。但是,我覺得這個階段所看到的現象不能怪孩子,因為這是需要條件才能培養出來的熟練,家長與老師應該討論出矯正態度的方法。

教育無非是在阻止或鼓勵孩子去做一件事情的時候,能夠清楚地告知其中的理由—不這樣做會有什麼後果,不能讓你這樣做是什麼原因,這些說明無法成為一種通則,而應該以發生的事件來詳加討論、彼此溝通,洪蘭老師以為呢?如果在這些教導工作上細緻一點,後續的問題會不會比較容易處理?

最近,我的課堂上有兩位男孩在餐後打架,威力之猛,動用了三個大人才能把他抓住,我在混亂中也挨了一拳。這一拳讓我更了解孩子們相處的問題,也更深思成人該如何盡教導之責,不要讓孩子自己解決這些問題。

打人的孩子是因為三年級卻被說是一年級而大怒,雖然情緒非常激烈,拳腳齊出,還揚言要把所有的人都殺掉,包括他自己,但我認為他其實只是從媒體學到很多駭人的用語,行為並未完全失控。所以,我決定比他更為強勢地要他選擇離開課堂、或遵守我所提出的紀律,結果,他說要留下來,也好好地把課上完了。

當天,我覺得要處理的問題不只是打架的雙方,同在一個課堂上所有孩子的心情也應該被了解,家長最好也能在老師的誠實告知、孩子不在場的情境下好好討論這些狀況。如果能不要只以打人或被打、對或錯來看待這些問題,對孩子才會有真正的幫助,但我們往往沒有足夠的時間與機會來深入處理這些問題,洪蘭老師對此能給大家一些建議嗎?

洪蘭老師給Bubu的回應:社會風氣的敗壞,也扭曲了教育心態

在Bubu老師舉的例子裡,學校的反應看了令人生氣,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尤其不是教育學生的態度。但是我們也了解,現在社會風氣敗壞,雙方家長都可以找到民代來撐腰(最沒有民代撐腰的大概是校長和老師),所以學校兩邊都不敢得罪,只能拿出條文宣讀一下,叫家長們自己去解決。

主任那句「可以告喔」更是令人難過。自從玻璃娃娃被同學背去上體育課,摔了一跤致死,家長告背他的同學,而被恐龍法官判定賠錢後,整個校園的風氣就不一樣了,大家都明哲保身,學生不敢幫助同學,老師也不敢多話,怕惹禍上身。

因此校長和主任就依法行事,一切照規定來,多走一步都不敢,只肯說:你們自己去告,我已經告訴你,「根據條文,這已經構成霸凌了」。這種教育心態怎麼會不教出對社會冷漠、對朋友無情,一切只顧自己、自私自利的國家未來主人翁呢?

我們要檢討,為什麼過去善良而樂於助人的社會,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有時候,不良判例所帶來的後遺症,要遠超過當時法官愚昧判決的影響。

教育是志業,學生的事都是老師應該關心的事Bubu老師描述的情況,在現今的校園中一直有發生,因為社會情況不一樣了,民風不像過去那麼淳樸,知識普及後,老師不再受尊重。加上今日的媒體整天在尋找新聞,萬一處理不當,老師校長都會上報,有時還會吃上官司,所以學校都盡量保持中立。

這是很糟糕的現象,因為教育是志業,不是職業,凡是跟學生有關的事,都是老師應該關心的事。當孩子在學校與人發生衝突時,老師應該是第一個出來主持公道的人,畢竟老師是公正的第三者、是不偏不倚的仲裁人,而且因為學生都尊敬老師,老師說的話兩造都會聽。所以過去在學校,學生之間有了糾紛,都是老師先做仲裁,老師說完了,大家就不敢再怒目相視。

但現在,動不動家長就來學校鬧,要求國賠或連帶賠償,之前還有家長在報上登廣告指控學校,使得人人怕事;學生若在校外受傷,學校會說不在校園內發生,所以不關學校的事。

有個學生跟我說,過去大家都反對教官進駐校園,要把教官趕出去,有一天,有不良少年在校門口堵他,他嚇到了去找導師,導師說這是發生在校門外,不關學校的事,最後反而是教官出面救了他。事情會演變到今天這種局面有很多原因,最大的原因是老師寒心,管教別人的孩子吃力不討好,有苦勞而沒有功勞。

有老師說,現在的學生叫人怎麼敢管?以前孩子打架,家長會責備自己的小孩,現在則是立刻去找「有力人士」來嗆聲,看誰的背景硬;而校長為了連任或是怕在議會被修理,不敢捍衛老師,於是經常在民代施壓下,逼著老師道歉。

官員討好民代是台灣的陋習,這使得很多老師不願再承擔「傳道」的責任,曾有老師說:「男生不打架、女生不懷孕,我就功德圓滿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種情況再不改善,最後的受害者真的會是我們自己。

不尊師重道的現實,讓老師失去了奉獻的熱情我曾就這件事跟幾位國中校長談過,他們說自己當年畢業或就職時,都發願要做好老師、好校長,但現實環境卻逼得他們只能自保。現在的學生會在老師上課時錄音、用手機拍照,再加上還有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有個校長說,他們推動閱讀很有成效,有個記者就來採訪,聽完簡報後,她開始訪問學生,問到的每個人都說喜歡這個活動,她就一直問,終於找到一個學生說不喜歡,於是這段不喜歡的影片就在電視上一直播放,讓校長非常沮喪),因此明哲保身成了在亂世中求生存之道。

有些熱情的年輕老師雖然想要為教育奉獻,也因為看到有教育良心的前輩校長遭黑函扳倒、被迫提早退休而心生恐懼,不敢有所作為。有句順口溜說得好:「官員怕議員,議員怕選民,選民怕官員。」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民粹風氣會造成寒蟬效應。一位校長就說:「若是我家道殷實,不怕丟這飯碗,我就會出來講真話;但是話說回來,家道殷實、不需要這份薪水,誰又會來做老師,為這五斗米折腰?」

我想起這學期開學時,我請大學部的學生寫下人生的抱負和志願,兩百人之中竟然沒有一個人願意做老師,跟我們以前每個人都希望做老師是完全相反,令我非常驚訝。今天的社會弄到「師不聊生」,是誰的責任呢?

有立法委員辱罵老師三字經,也有市議員罵大學校長是妓女,相信任何有血性的人都不能忍受這種侮辱;既然每個孩子都是寶,管了別人的小孩,自己落得飯碗不保、還要鞠躬道歉,誰會去做這吃力不討好的事呢?

社會不尊師重道已經很久了,今天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我們今天大膽地說出這些真相來,是因為這種風氣不改,台灣教育就沒有希望了。壞人的猖狂是因為好人的沈默,為了下一代,我們不能再鄉愿了,必須勇敢地站出來,改變這種頹廢的社會風氣。

教育孩子不是奴役孩子,一定要說明理由和準則至於教育孩子,一定要讓他知道為什麼這個行為不能做,不可以為了偷懶、怕麻煩或沒有時間,而直接命令他不能做。教育孩子不是奴役孩子,孩子若不知道不能做的理由,他會把它解釋成:「你在,我不做;你不在,我就做。」因為是你不讓我做,你不在我當然可以做,這樣就失去教育的目的了。

Bubu老師說得對,處罰孩子之前,要先讓他理解自己做錯了哪些事,然後才能討論處罰的公不公平。我們大人經常忘記從孩子的角度來看事情,就逕自做出判斷,而且常用「我親眼看到」來支持自己的判斷。

其實在心理學上,我們已知「眼見不為真」,不然怎麼會有「羅生門」這種三個人目睹謀殺案,三個人說的故事卻都不一樣的現象呢?大人在判孩子罪時,請一定蹲下來從他的角度看出去,不然經常會冤枉孩子,而造成Bubu老師說的,只要問話裡有「誰」這個字,連聽完整個句子都等不及,小朋友就忙著撇清「不是我,不是我」,生怕老師的板子已經到來。

而Bubu老師的「誰」,找的其實是立功者而不是犯錯者。看到這一段,我其實很難過,我們台灣的教育都把孩子教成爭功諉過的人了。其實犯錯有什麼關係,只要知錯必改就好了,何必一定要打呢?

聖人都是寡過,而不是無過(顏習齋說:「惡人之心無過,常人之心知過,賢人之心改過,聖人之心寡過。」),只要不犯第二次錯就好了,不是嗎?孩子是從錯誤中學習的。其實,只有不打孩子,他才會誠實地告訴你他這樣做的真正原因,這個錯誤才改得過來。

愛因斯坦說:「一個沒有犯過錯的孩子,就從來沒有嘗試過新的東西。」(Anyone who has never made a mistake has never tried anything new.)當我們不准孩子犯錯時,孩子一定會騙你,因為他是人,不可能不犯錯;而他又不想挨打,無可奈何,他只有用說謊來逃過板子。

仔細想起來,這是我們大人把孩子逼上說謊這條路的。
朝陽日盛晴無雲
農稼豐收彩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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