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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小孩自己走路回家 美家長惹大麻煩

2015-01-16 06:04:04 聯合晚報 記者黃秀媛╱即時報導

下面的報導,值得探討!

10歲的瑞非上月20日帶著6歲的妹妹,從離家一哩的公園走路回家,走到半路警察就接到路人報案,趕來把他們送回家,他們的父母也因此惹上大麻煩。

「華盛頓郵報」報導說,丹妮兒和亞歷山大‧梅提夫夫婦被指疏於照顧年幼子女受到調查,反映現實世界存在的危險,與父母是否有權利選擇如何教養子女,兩者發生衝突。

這對馬里蘭州洛克維爾市的夫婦絕非無知之輩,丹妮兒是氣候學顧問,亞歷山大是國家衛生總署的物理學家。

丹妮兒說,他們花很多心思考慮如何教養孩子,決定採用「自由放養」方式,逐漸放寬對孩子的限制,讓他們自己做選擇和摸索世界,與隨時隨地緊盯著孩子的「直昇機父母」正好相反。

丹妮兒說,她的子女以前就經常一起結伴在住家附近活動,包括走路到大約四分三哩外的圖書館。她說;「他們已發展出行動能力,也證明他們能為自己的行動負責。如果我們不認為他們有這種能力,我們絕不會讓他們這樣做。」

丹妮兒說:「我希望讓他們擁有我有過的自由和獨立,基本上就是舊式的童年。我覺得這對他們的身心發展非常重要,讓他們學習負責、經歷世界、獲得自信和能力。」

亞歷山大說,警察把他的孩子送回家後,要他出示身分證件,並教訓他讓這麼小的孩子自己走在街上多麼危險。

警察離開沒多久,兒童保護局 (CPS)社工就找上門來,要亞歷山大簽字保證一定要有人看著孩子。他原來拒絕,可是社工揚言要把孩子帶走,他只得簽字。

新年過後CPS通知要做進一步調查和到他們家檢查,他們覺得隱私受到嚴重侵犯,拒絕讓社工進門,卻赫然獲悉社工居然到學校找他們的子女問話。

CPS已約他們到辦事處面談。亞歷山大說:「CPS認為我們疏忽,我們卻覺得這是長大成人的基本過程。我覺得我們養育子女的方式受到嚴重迫害,企圖逼我們接受我們強烈反對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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