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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募款出遊 校方記過處分

2015-08-24 08:30:24 聯合報 記者吳思萍、王長鼎/連線報導


圖 / udn tv

雙北大直、大同、中和3所公立高中康輔社學生「假公益真遊玩」,以教導偏鄉學生名義募款,卻打算到遊樂園玩2天1夜。中和高中昨將18名參與學生記小過處分,同時加強輔導。大直、大同高中皆表示會加強輔導,大同高中將開獎懲會。

「學生如此的錯誤行為,真的很不應該。」中和高中校長柯雅菱表示,學校人文實驗班學生在今年7月初曾到新竹縣尖石鄉嘉興國小服務學生3天,不過康輔社以同一個理由募款,但並未前往。

柯雅菱說,7月27日接獲捐款民眾打電話到校詢問,才獲悉康輔社以要輔導偏鄉小朋友為名,向學校附近店家、居民和路人募款。她找來社團負責學生詢問,發現去竹縣尖石只是藉口,真正目的是和大同、大直高中聯誼,且已募得2萬826元。

事件爆發後,中和高中康輔社學生仍在8月1、2日依原定行程到台中麗寶樂園玩,但費用全數自行負擔。募得款項則已匯入嘉興國小公庫協助清寒學生。

大直高中學務主任楊全琮說,7月27日得知學生的不當行為後,28日由中和高中學生將3校募款2萬826元捐給新竹嘉興國小,學生自費3千元出遊。

他說,這次教訓將教導學生有正確的金錢觀,告訴學生「不應不勞而獲」,並盡量少辦2天1夜的送舊活動。

大同高中學務主任陳昫姮說,學生解釋參加拉贊助活動後,才知道是以幫助偏鄉為理由,雖然心中不認同,但礙於同儕壓力,沒勇氣拒絕參與,學校將強化社團管理,也會把關跨校性社團活動。

陳昫姮說,校內「社團輔導管理辦法」第4條第8項載明,「本校學生社團得接受校外機關團體或私人之捐款、贈與,但不得巧立名目或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勸募」,學生需為個人行為負責,並依校規處理,校方也將對學生個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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