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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自拍照 獼猴分得25%版權費

2017/9/12 三立新聞網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一隻獼猴自己拿起攝影師的相機,並拍下自拍照,但照片所有者該屬於獼猴還是攝影師,引起外界熱議。日前法院做出判決,動物不適用於版權保護,而攝影師也同意將四分之一的版權收入捐給慈善機構。

綜合外媒報導,2011年印尼黑冠獼猴納魯托(Naruto)拿起攝影師大衛(David Slater)的相機自拍,還對鏡頭露齒而笑,照片在網路上廣為流傳。2014年時大衛發現《維基百科》沒經過他同意,就把照片拿去使用,於是要求網站撤下照片,不過《維基百科》聲稱,獼猴才是照片拍攝者,版權並不屬於大衛。

善待動物組織(PETA)也認為,照片所有者屬於猴子納魯托,PETA甚至為納魯托打官司爭取著作權;不過大衛解釋,他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博得納魯托信任,甚至教牠學會拍攝,因此他才是照片的所有者。

日前法院已經做出判決,認為版權保護不適用於動物,而善待動物組織也跟大衛做出協議,大衛同意將照片25%的收入捐給慈善機構,用於保護納魯托的福利及維護其棲息地。(整理:實習編輯黃于荃)


▲獼猴拿相機自拍還露出燦爛笑容。(圖/翻攝自PETA)


▲攝影師大衛認為自己才是照片的所有者。(圖/翻攝自《Tages Anze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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