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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足球為何留不住神奇教頭?三個問題解答

2018/9/12  中時電子報 李弘斌
  

台灣足球為何留不住神奇教頭?三個問題解答

就任1年,帶領中華男足主場7戰全勝、世界排名升到歷史新高121名的「神奇教頭」蓋瑞懷特(Gary White),10日被香港足總正式公布為新任國家隊教頭。台灣為何留不住這位好教練?有三個問題應該要問:

第一、法定任期到去年底的中華足協,成為迄今唯一尚未改選的運動單項協會,目前理應屬於「看守」性質。在這種情況下,足協如何與外籍教練續約兩年,而且相關薪資逾新台幣500萬繼續由體育署買單?

第二、如果足協能按法定任期,於去年底完成改選,便有9個月時間來評估及進行外籍教練續約一事,為何無法做到?

第三、即使因為國民體育法修正上路,無法於去年底完成改選,但足協若在國體法修訂頒布實施的半年期限內、也就是今年3月20日完成改選,仍有半年時間來評估及進行外籍教練續約一事,又為何無法做到?

其實後兩個問題若能解決,第一個就不是問題了。因此大家先要問,為何足協去年底無法完成改選,名正言順的正常運作?

足協2013年底於國際足總(FIFA)的督導下,改革章程變為全團體會員架構。儘管國體法修正案於去年9月20日公布實施,規定單項協會必須納入個人會員,足協應該堅持「恢復個人會員等於走回人頭淵藪」與「FIFA不支持」來捍衛立場,主張按國體法第42條,「特定體育團體受國際規範者,應依該組織之章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於去年底按時程改選。

結果,當時盛傳現任足協評估按舊章程改選情勢不利,急轉彎要修章程恢復個人會員,增加連任勝算。這個傳聞日前已獲得司法證實,北檢於8月26日處分緩起訴,指出足協與棒協、泳協、羽協、網協聯手「灌人頭」,相關人士都已認罪。

最後,FIFA於今年1月30日來函,要求足協「先改選、再修章」,才沒讓「灌人頭」造成實質影響。但無論如何,去年底應改選的時間已經過了。

沒關係,若按國體法與體育署的要求、於3月20日之前完成改選,「搶救懷特」還有半年時間呢!結果訂出3月17日改選,2月28日召開臨時理監事會籌備選務,足協竟於前一天先開選務小組會議,認定台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不具理事長參選資格,而兩位選務小組成員竟是現任理事長林湧成的委任律師!

由參選人的委任律師參與選務小組,在4月中FIFA與亞足聯(AFC)聯合代表團來台調查的報告中,被指出是極度嚴重的瑕疵。FIFA秘書長薩穆拉(Fatma Samoura)3月9日發信,認為足協不是在進行一個民主、公平和透明的選舉,要求暫停所有改選工作,隨後派員來台調查。

至於現任足協用來「卡邱」、片面認定非會員不能參選足協理事長的章程條文,在2013年5月公布、用於上屆改選的原版章程中根本不存在,是內政部建議足協,才於隔年修訂納入。

內政部解釋相關條文為「宣示性作用」,不應擴大解釋至與其他條文牴觸,「卡邱」意志堅定的足協也不接受。直到5月4日FIFA調查完畢後來函,說明FIFA並無理事參選人須是會員的規定,才解決了「卡邱條款」的奧步。

搞了半天,「搶救懷特」的黃金時間一再流失,是因為現任者要排除連任障礙,不論是灌人頭或片面曲解章程的奧步,都已分別獲得司法單位與國際總會的調查認證。留不住懷特,原因與其說是選舉,現任足協為了選舉所做出的不公平手段,才是真正的癥結所在。

如果留住懷特那麼重要,好好辦個公平的選舉就可以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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