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5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一名鄭姓男子今年5月身穿配有少將軍階的陸軍軍服搭乘高鐵北上,抵達板橋站時被憲兵攔查,移送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但他矢口否認犯案,強調自己只是喜歡穿軍服,經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獲不起訴處分。
偵訊時,鄭男坦言穿著軍服和配戴軍階,但矢口否認犯行,強調自己不是現役軍人,只是喜歡穿軍服,而且軍服在台北市也很好買。
檢方調查,鄭男雖然穿軍服和配戴少將軍階,但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的構成要件中,包含犯嫌必須使人誤認其具有公務員身分。而本案未查獲鄭男有以陸軍少將自居出入軍事管制區或對他人下命令等情,難憑軍服、軍階就認定其有冒充公務員的主觀犯意,由於查無其他積極事證,因此全案罪嫌不足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