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喻文玟╱台中報導】 2010.06.27 02:52 pm
台中市謝姓老師連續性侵4名學童,被害學生家長曾裝扮成象徵正義除奸的蝙蝠俠,寫下「市府認錯」4個大字,要替兒子討公道。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熊迺群攝影
曾經震驚社會的台中市上安國小性侵案,被監察院提出糾正。當時失責的校長胡淑娟,事發後請調他校,引發「失職校長沒停職」的輿論抨擊;案發時一起處理這件性侵案的學務主任姚繼儒,今年初通過台中市校長甄試,目前是候用校長。
監察委員高鳳仙直指相關人員有重大違失,胡淑娟甚至湮滅證據,函文中明確點出「胡淑娟校長不適任」,但她仍繼續擔任校長;姚繼儒考上候用校長,他服務學校的官網貼出「賀」,恭喜他考上校長!
這些正在進行的「事實」,彷彿兩人已置身事外,與此案無關;「胡淑娟、姚繼儒是誰?」或許許多人很陌生,但對一群學生與家長而言,「他們」卻是以抹滅的記憶。
有教育界人士認為胡淑娟、姚繼儒確有過失,但並非罪大惡極,不過有家長質疑「失責的主任,還有資格參加校長甄試嗎?」「被記過的校長,還能繼續參加遴選嗎?」
台中市教師會長張旭政指出,台中市公立國小候用校長甄選簡章規定,最近5年服務成績優良,考績乙等以上可以報考;此案事發僅2年,姚繼儒就能報考校長,顯然他的考績在乙等以上。
教師會指出,教師、主任的考績,都由校內老師組成的教評會考核,但有教師私下承認:「大家都要繼續當同事,即使有再大疏失,也不會把主任考績打丙等」;「要是把主任考績打丙等,他以後若是當自己的校長,要如何?」
張旭政指出,監察院糾正案有記載,胡淑娟校長申請調校時,教師會有提出她處理性侵案時諸多違法、不當情事,市府仍同意她調校。
一名老師說,各校考評鄉愿,造成有過失的學校行政首長沒法「暫緩」、「留校察看」,讓人無奈。
張旭政表示,未來姚繼儒要遴選校長時,教師會一定會再列出他對此案的包庇與失責之處,就看多數遴選委員能不能有魄力與擔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