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 2011.04.02 02:54 am
大法官人選中出現備受爭議的「恐龍法官」,臨陣換將後,總統府多次道歉仍不足以平息眾怒。向馬總統推薦邵燕玲的司法院長賴浩敏卻說:「沒想到社會的反應如此激烈。」
去年法界連續發生性侵女童罪犯遭輕判縱放事件,從而引發了洶湧的白玫瑰運動,數十萬人連署要求淘汰思維落伍、心態與社會脫節的恐龍法官。賴浩敏正是在那樣全民「望治心切」的氛圍下,取代賴英照出任司法院長,肩上擔負著司法革新的重任。孰料,時隔半年,司法院未提出大開大闔的改革,賴浩敏卻向馬總統鄭重推薦寫下「恐龍判決書」的法官出任大法官;對於輿論反應沸騰,他竟然還覺得十分意外,說他不認為性侵案是提名障礙。
大法官是國家憲法的守護神,因此提名過程必須絕對審慎;就算無法確保被提名人個個才德兼備、白玉無瑕,至少不宜讓顯然無法取得社會認同的人擔任此職。因為,那很容易導致釋憲論辯的傾斜,甚至使國家名器的威信受到質疑。賴浩敏明知邵燕玲因審理三歲女童案的判決引發社會爭議,甚至成為引發白玫瑰運動的導火線,卻還向總統推薦她出任大法官,不僅陷總統於「昧於知人」的窘境,也使邵燕玲因此再度受到社會的批判。如此左折右損、兩頭落空,卻推給「社會反應激烈」,如何能稱明智?
這次大法官提名的波折,其來有自。二月底,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在報上刊出廣告,公開接受外界「推薦」或「自薦」大法官人選,已露出端倪。大法官是何等名器,也是總統無可迴避的憲政職權;馬總統出身法界,原不難明察暗訪、為國推舉才德之士,何況還有審薦小組協助過濾把關。結果,卻弄到如一般企業徵才般登廣告招攬,大大折損了這個職位的尊貴、專業和莊重。
以如此令人費解的方式來尋求大法官人選,究竟是因為馬總統無私下放權力,或者是他企圖逃避自己的憲政權力重負,外界難以判斷。但就結果看,身為總統,他終究難逃提名疏失的終極責任,民眾仍將種種質疑都折射到他身上,審薦小組並無法幫他擋掉任何子彈。事實上,公開徵求推薦或自薦的蹊徑,最後也證實是條不通之路;先前包括邵燕玲在內的出線名單,出身實務系統者占了四分之三,顯示強調性別及實務的考量,反而讓其他面向失去了平衡。
退一步說,如果三歲女童案是邵燕玲執法生涯的唯一汙點,她有其他諸多如賴浩敏所說的長才和美德,足以豐富大法官會議的多元辯論;那麼,總統、副總統或司法院長面對外界的質疑,就不該只是一味退縮道歉,而應仗理執言向社會說明其取捨考量,並分析利弊得失。如此輕易放棄,不正暴露自己原先的立場不過是建立在流沙之上嗎?如果賴浩敏向總統推薦邵燕玲卻諱言其爭議,絕對不是負責的作法;而如果邵燕玲確曾向總統當面提及其爭議問題,而馬總統卻渾然不察,最後還要求對方以「婉拒提名」給總統府下台階,那就真難擺脫「恐龍化」之譏了。
大法官提名出現臨陣反覆的意外,不僅折損總統聲譽,也損及大法官職位所象徵的崇隆;但面對不可原諒的失誤,認錯至少勝於硬拗。相形之下,更令人憂心的,其實是司法院在此過程中對社會民意所表現的疏離。今年初,賴浩敏有意爭取有「小帝寶」之稱的空總土地興建「司法園區」,曾拋出「馬總統是否重視司法,就看這件事」的話。賴浩敏對司法體系人員的關照,由先後兩事已然情溢乎詞;但他對民眾厭憎恐龍法官、渴望社會正義的心情卻缺乏實際回應,甚至顯得無感,否則怎麼會以如此輕率的態度看待邵燕玲風波?
邵燕玲只因一次判決,讓人們覺得她疏離了人民的感受,終使她出任大法官之路受到重挫。這個教訓,不是邵燕玲的獨家專利;賴浩敏不可忘記他出任司法院長的初衷,馬總統不可淡化自己的憲政責任,請千萬不要再低估民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