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論壇 繁體 | 簡體
Sclub交友聊天~加入聊天室當版主
分享
返回列表 發帖

「時輟時學」或「全學期缺課累積達7日以上者」通報事宜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4月15日臺訓(三)字第1000061077B號書函辦理。
二、依據「強迫入學條例」第9條規定及其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全學期累積達7日以上,未經請假而無故缺課者」,學校可報請「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事宜。
三、依據「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者,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列為中輟生,即進入「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進行「中輟」通報。
四、國民中小學「時輟時學」或「全學期缺課累積達7日以上者」學生,請於旨揭系統中進行「高關懷學生」通報,不應進行「中輟」通報。
五、依據教育部100年4月8日召開「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高關懷系統增加功能研商會議決議,將進行旨揭系統中「高關懷學生」通報格式修改,更改為「全學期缺課累積達7日以上」通報,並預計100年6月底完成系統功能、8月進行教育訓練,100學年度正式上線,原「高關懷學生通報」沿用至99學年度結束後轉換。

http://163.30.35.7/mediafile/986 ... 20-21-30-22-nf1.pdf
朝陽日盛晴無雲
農稼豐收彩雲天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