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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集/你家不是我家 便民做一半

【聯合報╱記者 蔡惠萍】 2010.02.01 02:56 pm  
  
近十幾年來,很多人都會明顯感覺到公家機關變得親民許多,包括奉茶、降低櫃台高度…等,希望掃除「衙門」的冰冷感;但民怨似乎沒有跟著降低,關鍵在於:真正的便民,不光只是表面態度,還包括公部門是否站在民眾的角度,設身處地制定政策、修改或鬆綁法令,那才是便民真義。

從罰單寄戶籍地這件事,就可看到行政機關還是不脫舊腦袋的思維。因不住戶籍的民眾比比皆是,交通部從十多年前就已放寬讓民眾登記通信地址;偏偏「好事只做一半」,因行政程序法規定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行政文書,須送達「住居所」,所有罰單跟催繳及逾期通知書因此都須寄到戶籍地。

監理單位至少還有第一道「通知繳費」的關卡,先寄到通信地,之後才將催繳及逾期通知單寄到戶籍地;警察的交通違規紅單都是直接寄到戶籍地,至於民眾住不住在那邊、有沒有收到,甚至因沒收到而被加倍罰錢,都是你家的事,只要民眾不服申訴,行政機關能站穩「完成寄達手續」的立場就好。

公家單位最喜歡把「依法行政」掛在嘴上,但別忘了:法令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若真要嚴格解釋,很多人的住居所根本不在戶籍地,而是可隨時聯絡得到的通訊地,死守行政程序法「須送達住居所」的條文豈非自打嘴巴?

法務部顯然也感受到強烈民怨,因此發函要交通部將通信地址的欄名改為住居所,但公路總局擔心到時會衍生爭議,決定「不從善如流」;法務部既已發現問題,為何不乾脆著手修法,正本清源解決問題,而非便宜行事。

馬總統日前率領內閣閣員觀賞電影「不能沒有你」,希望公務員能設身處地、將心比心幫民眾解決問題;言猶在耳,公家單位何時才能了解:便民,不光只是奉奉茶、降低櫃台高度而已?
朝陽日盛晴無雲
農稼豐收彩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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