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3.02.04 02:52 pm
台北市一對陳姓兄弟,酒後因故發生口角,弟弟竟自己淋上汽油抱住哥哥,揚言同歸於盡,所幸沒有釀成大禍。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弟觸犯預備殺人等罪,遭判刑6月,但因哥哥當庭求情,獲宣告緩刑3年。
判決指出,擔任水泥工的41歲陳姓男子,平時與哥哥和母親同住北市基隆路,日前他與哥哥飲酒後,雙方只因為分攤網路費用的問題大吵一架,弟弟不堪哥哥言語譏諷,竟跑到戶外,將機車內汽油取出後淋在自己頭上,準備了打火機衝進屋內,一把抱住哥哥揚言同歸於盡。
法院審理時,陳弟坦承一時衝動淋上汽油,並揚言要與哥哥同歸於盡,但辯稱絕對沒有殺人意圖,表示當時只是準備少量汽油要嚇嚇哥哥;不過,法官審酌陳弟面對骨肉至親,仍以劇烈手段揚言同歸於盡,行為危險性相當高,犯後又沒有坦承全部犯行,應該予以重懲,但考量陳弟擔負母親生計,也向哥哥道歉,並保證沒有下次,且陳兄原諒弟弟行為,並向法官求情,因此最後只判他6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必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以茲懲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