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篇報導後,記得再繼續看其他報導,值得台灣教育借鏡!
2013-04-29 12:41:45 本文轉載自熊丙奇《一場教育弱者之間的糾紛》
「孩子的錯誤不就是沒穿校服嘛,怎麼會成現在這個樣子?」湖南省郴州市九中周同學的母親,對剛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一起糾紛演變很是不解。這件事情的起因是:孩子未穿校服出席典禮,政教處主任何海濱把孩子拖到辦公室;而最終的結果是,在糾紛調解會上,何老師用隨身攜帶的多功能折刀割傷了自己的左臂,傷及手指筋腱。現在他的手指已能活動但還不能負重。(中國青年報8月12日)
在網站上,我看到這條消息之後有600多條評論。評論大致分為兩派,一派力挺老師,說何老師是難得的好老師,現在能管學生的老師已經不多了,並指責學生父母溺愛孩子,教孩子故意裝病,這個學生也是壞學生;另一派則力挺家長,說家長是在維護學生的權益,誰讓老師粗暴地對待學生,將學生硬生生地從典禮現場拖到辦公室,還暴粗口,家長把老師從升旗臺上拖下來是一報還一報,老師在協調現場自傷,表明他心理不健康……力挺老師一派認為現在家長很強勢;而力挺家長一派,則認為老師很強勢,學生權益未得到有效保護。
家長很強勢嗎?感覺上有點,先是在得知孩子被老師拖到辦公室(孩子告訴家長自己被老師打罵)之後,跑到學校,並把老師從升旗臺上,當著上千學生的面,拖到辦公室;接著是要求老師向孩子道歉;再接著(在老師沒有按學校的承諾道歉後)向區領導遞交申訴材料。然而,家長在與學校交涉時,卻也提到,希望學校不要歧視孩子,更不要打擊報復。
教師很強勢嗎?感覺上也有點,在暑期典禮現場,何老師就把學生粗魯地拉到辦公室;之後,也沒按學校的處理意見,給家長道歉。可何老師為何在第二次協調現場自傷,從報導看,原因並不複雜,就是他在現場給家長道了歉,可家長卻沒有按事先的約定給他道歉,而且,負責協調的教育部門負責人還答應家長的要求,要把結果通報宣傳部和人大。這種自傷行為,又哪裡有強勢的感覺呢?
其實,家長和老師在這一事件中,都是弱者。在我看來,這是導致這起糾紛異化的根本原因。簡單地說,在中學裡,沒有維護教師權益的教師委員會,也沒有維護學生權益的家長委員會,這讓教師和家長只能通過別的途徑來維權,從而讓糾紛處理升級。
假如學校有家長委員會和教師委員會,那麼,這名家長處理這起事件的路徑是這樣的:先把這一事件報告給家長委員會,由家長委員會調查、聽證,得到初步的意見,向學校教師委員會提出處理教師的報告,學校教師委員會據此成立調查組,調查老師的行為,出具處理的結果,並告訴當事教師與當事家長,如果雙方不滿意,均可再提出申訴,再組成仲裁委員會進行調查、聽證、仲裁,作出最終處理。
而這起事件是怎麼處理的呢?學校第一次做出處理承諾,是學校領導到醫院探望周同學時,告訴家長學校已經作出了4條處理意見:向學生及家長道歉;承擔全部醫療費用;老師一年之內不能評先評優、晉職晉級;全校通報批評。然而,從報導中,我們不知道學校是否進行過調查。而從事情演變的情況看,何老師是對此處理不接受的。這導致家長向區領導上報。
向領導檢舉,然後組織協調會,這是中小學遇到家校矛盾的通常處理辦法。但這種協調處理,往往體現的不是教師和家長的權益,而是行政領導對這一事態的判斷,通常態度是,不要把事情弄大,息事寧人。在這起事件處理中,行政出面協調的處理,至少有三方面問題。一是沒有明確家長在事件中應承擔的責任,而從事件本身分析,不管此前怎麼有理,家長也不應該把老師拖下升旗台,這也是對教師的不尊重;二是沒有給教師申訴的權利;三是對教師的處理結果擴大化,教師已經在學校內部受到「一年之內不能評先評優、晉職晉級;全校通報批評」的處罰,為何還要上報宣傳部和人大機構?
在今天的教育管理中,行政力量是唯一的強勢者,教師和學生群體都是弱勢,都長期被壓抑,積累著很大的負面情緒,他們要得到自己的權益伸張,都得依靠行政機構,所以這才有千奇百怪的教育維權行為。而師生關係也日益激化。上述圍繞這起事件的兩派態度,是令人揪心的,從個體看,何老師這名在不少學生心目中的好老師,今後的教書生涯將籠上陰影;那位周同學,未來的求學道路也會很坎坷——在當地學校,在當前教育環境中,不被“歧視”,幾乎不可能。依照這種態勢,家校的矛盾會加劇,彼此的不信任感會增強,當教師和家長都懷著警惕、防患的心理來進行孩子的教育時,真正的教育已經不存在。受到傷害的,還是這些弱者們。弱者們要愛護自己,不是彼此為敵,而應該從行政機構哪裡爭取屬於自身的權益,並建立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構與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