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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篇-陸教師職稱制 有效評鑑汰選

2011/12/07 旺報 簡立欣、專題


大陸教師職務分級

大陸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最引起台灣教育界爭議的,就是職稱與工資直接掛勾;但事實上這也是不少教師努力往上爬的動力。

11月底一場兩岸三地校長學學術研討會,主題是「教師評鑑」,不少台灣學者指出台灣的中小學教師評鑑入法遲遲未兌現,相較之下大陸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已累積一定成果,而職稱制本身就是一種評鑑和汰選。究竟大陸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如何?有哪些重要改變?

共分4級與工資掛勾

大陸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建立於1986年,共分三級、二級、一級、高級等4級,並與工資直接掛勾。三級教師最低階,約3至5年可晉1級。

一般而言,三級教師負責教學、輔導、擔任班主任(導師)、參加教學研究活動等;二級教師開始指導學生課外活動;一級教師起須執行教育教學研究並指導後進教師;高級教師起就不再以教學和帶班為主,而轉為從事教學研究和指導後進。

簡單地說,大陸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有幾大好處:第一,3至5年晉級的時程恰當,不至於太短或太長,讓教師們有向上晉級的動力和明確目標;第二,職務有層次,每一級的教師有其主要任務,一旦到了較高級就不須再從事基層教學工作,不浪費高級人才。

升等天花板影響積極性

不過,大陸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並非沒有缺點。北京師範大學教授蔡永紅便坦承,大陸教師分級制走了不少彎路,分級制雖然有激勵效用,但一分完級就變成教師的「身分」,工資就定在那裡,卻沒有因職稱升等而增加相應的職務、責任。

另外也有論者提及,大陸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難以銜接等,例如中學教師最高只能到高級,小學教師最高只能到一級,許多教師到頂後就認為「船到碼頭車到站」,不再積極進取。

2010年起大陸開始第二波教師職稱改革,希望職稱和職務相符,並強化績效考核。今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更決定改革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職稱等級增加「正高級」,5等級依次為三級(員級)、二級(助理)、一級(中級)、高級(副高)、正高級(正高)教師,讓愈來愈多中小學教師職稱可以與大學教授平起平坐(大陸教授職等為正高級)。此外,原本中學教師與小學教師職稱各評各的,未來將合併評等。

第二波改革增加教授級

2009年開始試辦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陜西省寶雞市,率先於2010年3月底完成改革試點,近3.5萬名中小學教師參與,其中296人獲聘「高級」,12人獲推薦「正高級」。

該市中小學教師普遍認為,他們感到自己獲得了尊重,受到了激勵。原來職稱評等過分強調論文和學歷,新方針轉向注重教學能力、工作業績等。任教20年、長期擔任導師的中學教師王磊說,以前大家認為導師工作壓力大,推托不願擔任;現在新的評價標準要求要有導師經驗,解決了導師荒。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112070010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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