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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寄的10萬元?當年偷 現在還國家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0.04.28 02:38 am


一名匿名人士寄十萬元到財政部,表示這筆錢是以前偷的,現在要還國家。記者賴昭穎/攝影

財政部日前收到一封署名「林○○」的信件,信封內放了十萬元現鈔,還附上一張寫著「以前偷現在還國家 後悔者敬上」的字條。財政部官員說,由於找不到寄件人,昨天正式公告招領,半年內無人認領,這筆錢就會充公。

一位財政部資深官員表示,這應該是有史以來財政部第一次收到有人寄錢還給國庫,但是這位林姓人士寄錢的動機為何,財政部從上到下猜不透,只好依照程序處理。

去年台鐵宜蘭站也有「補票事件」。當時台鐵收到一封信,信封內裝有二百廿五元,還附上一封信,敘述自己念大學時逃過票,由於內心一直很不安,因此還錢求心安。

也有官員私下說,小老百姓以前偷了國家十萬元,還會認錯把錢還國家,前總統陳水扁汙了不知道幾億元,卻仍不知悔改,比這位老百姓還不如。

財政部本月初收到一封掛號信,由於收件人只寫著「財政部」,相關人員打開信封,赫然發現裡面裝著一疊千元大鈔,金額多達十萬元,趕緊通報政風單位處理。

由於寄件人動機不明,只留下一張寫著「以前偷現在還國家」的字條,表明要把錢給國家,但依程序還是得直接找到當事人,財政部立刻根據這封掛號信留下的線索,展開尋人大作戰。

這封信是從中部某縣市寄出的掛號信,官員依照地址找人,一如預期「查無此人」;撥打電話,接電話者也否認知情,原本官員希望碰個面,卻被對方擔心是詐騙集團,以幫不上忙為由婉拒。

官員決定「以錢找人」,儘管從綁鈔的塑膠條,可掌握錢是從某民營銀行提領,但仍無法找到人。

官員說,由於找不到送錢的人,因此決定根據民法規定,對外公告招領,半年內當事人若不現身,這筆錢就交國庫充公。
朝陽日盛晴無雲
農稼豐收彩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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