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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自製火焰槍遭逮 他嘆父母「月給3萬生活費」難長大

2026/05/18 中時新聞網 史晏寧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8003697-260404

星二代孫安佐因涉自製火焰槍及相關槍械案件遭羈押禁見,事件持續延燒,也讓外界開始重新檢視他的成長環境與行為模式。對此,網路作家「冒牌生」(本名楊立澔)在臉書發文直言,整起事件已經不只是一般人形容的「中二屁孩」式衝動,而是逐步升級成涉及槍枝與公共安全的嚴肅案件,也因此引發他進一步的反思。

他指出,外界原本以為只是因為拍攝自製火焰槍影片太過高調,才會引來警方注意,但隨著檢警深入調查,案情明顯升級,不僅查扣噴火裝置,還發現模擬槍與疑似具殺傷力的改造槍枝,使整體行為已進一步觸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性質也從興趣或拍攝創作,轉為法律明確規範的危險行為。

冒牌生也提到,狄鶯日前在直播中替兒子發聲,當時情緒激動落淚,強調兒子很善良、也很聰明,只是被外界誤解,甚至提到火焰槍國中時就曾製作過,並反問「他到底做錯什麼」。對此,他認為這樣的說法雖出於母愛,但若長期只強調孩子無辜,容易忽略行為本身已經觸及社會規範與法律責任的現實。

過去曾有一名自稱孫安佐前女友的「J小姐」爆料,稱其長期依賴家庭生活費,每月由父親孫鵬提供約3萬元生活費,日常開銷與部分設備支出也多由家中負擔。對此,冒牌生表示,直到現在孫安佐仍在一定程度上依賴家庭支援,一個月3萬元對部分家長而言或許只是擔心孩子吃苦,「可是有時候,一直給錢反而會讓一個人更難長大」。

冒牌生進一步表示,他認為人生真正的成長,不是父母替孩子擋下所有問題,而是學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他指出,當一個人長期處於「有人兜底」的狀態,就容易無法理解現實中的壓力與後果,也較難面對工作、房租與生活成本等真正挑戰。

他最後強調,過度保護有時反而會讓孩子形成依賴心理,甚至誤以為世界會永遠配合自己。真正的愛並非替孩子收拾一切,而是讓他學會承擔與獨立,否則當現實來臨時,最終面對的往往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規則與人生責任的衝擊。

什麼是中二
指得是中學二年級特有的心態,源自於日語的「中二病」,常常做出自以為正確的舉動,是急於表現自己來獲得他人認同的心態,並陶醉在自己的幻想中。除了中文念法外,在日語、英語、韓文的也有獨特的說法,另外像是國際通用語言的「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和台語的「國中囝仔病」,更是生動闡述「中二」的由來。


傳孫安佐每月拿父母3萬元生活費。(圖/翻攝自狄鶯臉書)

孫安佐「私製火槍+持有槍枝」若成罪 律師揭最重恐無期

2026/05/19 三立新聞網 社會中心/林昀萱報導

父母恐受累?孫安佐「私製火槍+持有槍枝」若成罪 律師揭最重恐無期
https://star.setn.com/news/1840760

藝人孫鵬、狄鶯愛子孫安佐(孫健豪)對軍事武器情有獨鍾,14日在IG上傳影片,分享自己發明的「神級火箭槍」,因涉犯5罪遭士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若檢警最終調查結果,孫安佐私下製作火槍且持有槍枝成罪,恐依法遭判10年或無期徒刑。

孫安佐日前在社群平台曬出實測「自製火焰槍」的驚悚影片惹禍上身,在訊後遭送辦並聲請羈押禁見。不過,真正讓案情急速升溫的致命關鍵不是火焰槍,而是專案小組從孫安佐住家查獲模擬槍及改造霰彈槍。檢方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一項、20條之一第4項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規定,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各類槍砲、炸彈及爆裂物,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更可併科高達3000萬元罰金。20條之一第4項最重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百萬元。

不過,士林地院和檢方刑度最重的罪名認定不一致,法院認為孫安佐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非制式獵槍,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7百萬元以下罰金。士林地院裁定理由指出,尚有其他證人和共犯未到案,以現今通訊技術特性,若未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難認不會串證,有事實足認有串證、滅證之虞,因此裁定對孫安佐羈押禁見2月。

對於檢方和法院罪名認定不一,律師廖芳萱也進一步分析。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廖芳萱指出案件仍在辦案初期,孫安佐究竟會依照檢方還是法院認定罪嫌成罪有待調查鑑識。若是檢驗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明定,持有具殺傷力槍砲成罪,最重確實會被判處10年甚至無期徒刑。由於孫安佐在家改裝這些槍枝可能性高,同住的狄鶯和孫鵬是否會受牽連?廖芳萱指出,若父母確實不知情就不存在任何刑責,不過他們是否知悉內情,有待檢警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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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稼豐收彩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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