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6 【聯合報╱本報記者 鄭朝陽】
越來越多人受「光汙染」所苦,尤以夜間最明顯,包括路燈、廣告燈、車燈。 圖/本報資料照片
戶外照明的光害中,以燈具產生的眩光最普遍。中央大學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教授孫慶成指出,眩光會影響人類的視覺,即使消失以後,視力還需要一段短暫的時間才能恢復,對駕駛人的威脅最大。
孫慶成說,眩光是燈具的輝度過強所引起,尤其夜間的明暗對比過大,眩光在眼睛的視網膜過度曝光,並產生散射,讓視力突然「花掉」而看不清楚眼前的目標物。
孫慶成舉例,許多公路的路燈都裸露燈具,以致輝度過高,如果長時間開車,駕駛人眼睛直視前方,久而久之,眩光就會干擾視力,一旦需要緊急做判斷,視力恢復時間又太長,就會導致危險事故。
孫慶成表示,眼球越清澈,光線越不容易散射;老人家眼睛較年輕人混濁,特別是患白內障的老人,遇眩光,光線在視網膜散射、亂彈的情況更加嚴重,受眩光之苦的程度也越高。
常見的眩光源包括棒球場高架的的投射燈、路燈、以及設在路旁的大型LCD或動態LED廣告發出的高度輝光,在黑夜中產生強烈的對比。
橋梁上的道路照明或橋梁本身的裝飾照明若十分刺眼,反射至水面的眩光會降低船隻駕駛員的視覺辨認能力,影響對航標信號燈的判別。因此,日本嚴格規定水岸邊的燈具輝度及水面的光影亮度,以維持水上航運安全。
另一個新興的城市光害,是會閃爍的動態LED廣告看板。孫慶成說,日光燈每秒閃爍約60次,閃爍頻率之快,眼球不容易察覺,但把閃爍頻率降到每秒10次,眼球的刺激感就很明顯,視力會嚴重受到干擾。
他舉例,像檳榔攤、十字路口的動態LED電子廣告看板,不但有高亮度,快速閃爍也會造成眩光效果,成了交通安全的不定時炸彈。
建物外牆高反光 刺眼公害
高雄市捷運美麗島站4座象徵「祈禱」的大型玻璃帷幕公共藝術,因太陽光折射導致周邊店家和住家的困擾,三年來雙方溝通協調無效,因此告上法院。法院判決高雄捷運公司必須為住戶和店家加裝反光簾或遮陽簾,但店家不服上訴,至今仍無解。
成大建築系教授林憲德說,美麗島站光害爭議只是眾多建築光害案件之一,這種白天產生的光害,主要指陽光照射在玻璃帷幕牆、釉面磚牆、拋光大理石或各種牆面塗料上所引起的反射光,由於刺眼眩目,容易使眼睛產生不適而影響生活安寧與交通安全。
林憲德表示,有些大樓為了減少太陽輻射熱入侵,採用金屬塗膜的高反射玻璃,它能高度反射太陽光,隔絕紫外線帶來的輻射熱,卻產生更嚴重的反光公害,位於反射玻璃大樓附近的鄰居,好像面對另一個大太陽,起居嚴重受干擾,建管單位不斷接到這類的民眾抗議陳情案。
林憲德說,淺色、表面光滑度高的外牆材質,可見光的反射率也高,釉面的外牆磚是玻璃之外最常發生牆面反光公害的材質。目前建築外牆玻璃反光,已由內政部透過「建築技術規則」全面管制;至於牆面反光,因量測不易,加上日照方位變化產生的反光多變,目前管制不易,較有效避免反光公害的作法是限制外牆材質的可見光反射率。 |